我公司是注册于嘉定区,想请教是否可以在其他区域办理分公司?如能办理,请问需要哪些材料?
到拟设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设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责任编辑:雨声)
国内有限责任公司能否通过吸收投资或变更股东的方式将出资人变更为外资企业?该国内有限责任公司为餐饮企业,出资人为2个自然人,现拟变更为一个外资企业或外国个人。公司性质将发生变化,变为外商独资,能否不走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如何在保留原企业名称的情况下进行转换?
内资转外资程序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批准证书副本(一);
( 3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4 )股权转让协议书;
( 5 )新的投资方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 6 )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
(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上一篇:公司注销的三大误区
下一篇:外资企业注销流程